1、認真貫徹“會計法”及有關財務方針、政策、紀律和財務制度。以法理財,維護國家及學校利益,為教育教學提供優良服務。 2、在總務主任的領導下,按照學校領導的要求編制學校經費預算,有計劃的合理使用資金,辦理銀行結算業務,設置帳戶登記總帳和明細帳、往來帳。 3、認真做好財務分析和財務監督。定期向領導提供預算執行情況,以利學校領導采取措施,保證預算的完成。對違反財經制度的現象,堅決予以抵制當好領導參謀。 4、審核每筆收支原始憑證,及時結算記帳,發現問題及時查實并向有關領導匯報。 5、保管所有財務憑證,即使整理、裝訂歸檔,妥善保管空白單據、會計憑證及印鑒。按照規定定期編造各種預算報表,統計資料,年終上繳決算報告,做到準確及時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