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為兆邦金融集團公司法務,工作基本情況包括如下幾個方面: 第一:不良資產處理,一種是通過訴前調解,協商一致處置客戶的房產或其他財產,償還欠款;第二種是通過訴訟的方式處置相關機器設備或者債務人財產,從而實現我們公司的債權,具體流程包括立案,申請財產保全以及在訴訟過程中與對方當事人磋商、談判,根據是否達成調解以及調解協議的履行情況,決定是否申請強制執行,處置對方的相關財產。 第二,負責法律文書工作,包括起草起訴狀、融資租賃合同審核、租賃合同、買賣合同的起草,審核。 第三:協調集團內部與外聘律師處理起訴和非訴業務,做好外聘律師的選聘和管理工作。 第四:參與公司資產管理工作,參與討論公司案件處理,提出規避風險的對策,通過業務前端排查風險點,并不斷優化風控政策,完善公司管理和業務經營的風控體系。 下面將列舉部分具體工作內容: 一:東莞市XX自動化科技有限公司 起訴階段 1、2015.04.18 向法院起訴。 2015.04.28 法院受理,案號為(2015)穗花法民二初字第xx號 2、2015.05.04 向法院提出訴保申請 3、2015.07.09 達成調解協議,確定拖欠設備租賃款xx元,其中2015年7 月10日前支付xx元;確定設備所有權歸我司;確定違約金xx元;案件受理費、財產保全費共xx元由被告承擔。 4、2015.07.10 申請終止財產保全 5、被告按調解協議支付租賃款 總結: 在處理該公司訴訟活動過程中,由于涉及關聯公司拆借資金問題,在訴前曾與被告多次談判,為避免被告轉移財產,最終采取訴訟途徑,保全公司財產,并達成具有給付內容的民事調解書,使公司利益得到最大的保障。 二:東莞市XX電子有限公司 訴訟階段 1、2015.04.28立案,案號為(2015)穗花法民二初字第828號 2、2015.05.04申請訴保 2015.06.25-2017.06.24,查封設備 2015.06.03-2016.06.02,凍結銀行賬號(目前賬戶已解封) 2015.06.03-2018.06.02,查封三套房產 3、2015.07.10調解 (1) 確認拖欠租賃款xx元,其中,2015.07.15支付xx元,2015.07.30支付xx元; (2)確認設備所有權歸我司; (3)確認違約金xx元; (4)確認案件受理費xx元,訴保費xx元由被告承擔,并于2015.07.07前支付完畢; 4、2015.07.10調解書生效 執行階段 1、積極處理房產部分,公司在運營中 總結: 該公司經營情況良好,主要由于公司股東挪用資金購置多套商品房,造成資金鏈中斷,通過訴訟,最終達成調解協議,同時更清楚了解客戶基本情況,便于把控風險。 三:東莞市常平XX電腦機繡廠 1. 2014.11.24,向法院起訴;于2014.11.26被受理,案號為(2014)穗花法民二初字第xx號 2. 2014.11.25,申請訴訟保全,xx公司提供物保;2014.12.09撤回訴訟保全. 3. 2015.02,裁定由簡易程序轉為普通程序,于2015.04.13,10時整開庭 4.該企業停止經營,部分設備遭私自處理,已在東莞立案,作刑事案件處理,案號為(2015)東一法刑初字第xx號。 總結: 在參與該案過程中,經了解得知該案涉及多方面因素,首先,廠長為東莞本地人,社會關系復雜;然后,該公司向多家金融公司借貸,拆東墻補西墻。最終,公司設備遭私自處理,目前尚未追回。由于涉及金額大,目前已經在東莞立案,繼續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。 |